2017年9月,四川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新津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孫英元公款旅游問題。2016年4月,孫英元帶隊到新津縣對口援建的巴塘縣開展投資環境考察及援藏干部慰問活動期間,擅自改變行程,到稻城亞丁景區旅游觀光,以出差接待費名義用公款報銷相關費用,共計1350元。孫英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全部費用由參與公款旅游的5人個人承擔。
2.遂寧市船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高大洪違規收受禮金問題。高大洪在擔任船山區安全監管局局長期間,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楊某以打牌鋪底名義所送禮金共計1.1萬元。高大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部收繳。
3.雅安市雨城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華等人公款旅游問題。2016年8月,王華和黨組成員、環境監測站站長張大忠,法規科科長趙碧秀,生態科科長陶鳳,利用考察學習之機,到瀘沽湖景區游玩,并通過虛開發票方式用公款報銷相關費用,共計4100元。王華、張大忠、趙碧秀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陶鳳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全部費用由參與公款旅游的4人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