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公告》的公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2023年3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與清華大學深化合作協議精神,四川省國資委牽頭組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積極推動清華大學等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孵化和轉化,開辟省校科技創新合作的新模式,專項支持高校科技項目研發、孵化及產業化,推動重大關鍵技術優先在基金平臺孵化并落地轉化,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共同打造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發展新質生產力。
現由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管理人遴選工作辦公室面向全國,通過公開遴選的方式,堅持依法依規、公平公正的原則,選聘基金管理經驗豐富、基金投資業績突出、市場募資能力良好、風險管控體系完善的專業機構擔任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請各機構踴躍申請,詳情參考本公告《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指引》(以下簡稱《申報指引》,見附件)。
基金重點圍繞四川省“6+4+3”產業,并結合省內主要出資人產業發展需求,在人工智能、新能源、先進材料、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未來交通等領域投資布局。
一、申報事項
申報機構可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在網站(https://gzw.sc.gov.cn/)下載《申報指引》及相關材料表格,按照《申報指引》的要求準備相應申報材料。
二、申報方式
申報采取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相結合的方式報送至遴選工作辦公室。申報機構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致性負完全責任。
紙質材料需提供正本1本和副本9本,正副本均需加蓋騎縫章后報送。電子材料需提供全套材料蓋章掃描版及word版,將其發送至遴選工作辦公室郵箱,并存入至2份U盤后隨紙質材料一起報送。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東路1號院8號啟迪科技大廈A座25層(紙質材料、U盤等實物報送地點)
郵 箱:lxgzbgs@tamgroup.com.cn
郵 編:100084
聯系人:文磊、李泉斌
聯系電話:18615724756,18280457345
三、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件。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機構應當據實報送有關材料,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申報機構,將取消其申報資格。
(二)申報材料一旦提交,不予退回。
(三)公告期間可聯系遴選工作辦公室領取相關材料,并簽署保密協議。
(四)本公告僅是一種邀請行為,并不構成法律上的契約。遴選工作組將組織專家評審、盡職調查等程序來確定最終基金管理人。
(五)遴選工作組對遴選相關事項擁有最終解釋權。
五、申報截止日期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公告
2.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指引等系列附件
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公告.pdf(附件下載)
附件2: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指引等附件.pdf(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