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國經創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選聘2023年3月-2026年3月期間常年財稅顧問單位的公告

為有效防范公司涉稅風險、加強財務管理及提升公司經營效益,四川國經創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按照公平、公正、擇優原則,擬通過公開比選的方式聘請一家財稅中介機構提供常年財稅顧問服務?,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四川國經創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26日,注冊資本3億元,是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省國經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辦公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區交子大道233號D座28層。

二、服務內容

(一)OA流程前置審批。審批事項包括季報、中報及年報報送或披露的報表及附注;每月納稅申報表;重大投資項目、部分總辦會議題及其他專題討論事項等涉及的財稅問題。

(二)咨詢服務。

1.對公司及其所屬公司提出的會計核算、稅務事項、財務管理以及基金組建、基金運行、交易架構設計、基金清算等方面涉及的財稅問題提供財稅咨詢建議及稅收籌劃方案;

2.參與重大項目投資、項目管理、項目退出等事項專題討論,參與重大事項談判,就以上事項提供專業財稅意見,必要時出具書面咨詢意見;

3.每半年到現場對公司納稅申報情況進行檢查,排查稅務風險,出具檢查報告并指導整改落實;

4.負責與稅務機關的溝通與協調,包括不限于政策咨詢、稅收優惠政策爭取等。

(三)其他服務。

1.對公司年度企業所得稅提供匯算審核,并出具匯算審核報告;

2.首次提供服務三個月內對公司及其所屬公司自成立以來的財稅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并出具診斷報告;

3.定期向公司推送與業務相關的財稅信息,按季整理與公司業務相關的財稅新規;

4.定期對最新財稅政策進行解讀,評估對公司的影響。根據公司要求的內容及時間,每年安排1-2次專題財稅知識培訓;

5.對公司及其所屬公司內部會計制度建設和財務管理方面提出的問題提供日常咨詢建議;

6.對公司及其所屬公司提出的財務管理等委托事項進行風險提示并提供一般整改建議。

三、服務期限

原則上本次服務期限為三年,服務合同一年一簽。公司在每個服務年度結束前10個工作日內對選聘的常年財稅顧問單位服務質量作出評價(評價標準見附件),若評價分數低于60分,公司則有權不再續簽。

四、選聘方式及報價

(一)根據《四川省國資委及出資企業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試行辦法》《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采用公開比選方式進行。

(二)參選人應以包干價形式報價。報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項目而產生的通訊費、交通差旅費、文印費、餐費、助理等輔助人員費用,以及增值稅稅費等。如未包含上述相關費用的,視為報價無效。

五、參選資格

為證實參選人具有完成工作的資格和能力,參選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財稅中介機構,具有相應執業資質,在成都市設有常駐服務機構。

(二)連續正常執業5年以上,不少于30名專職稅務師或注冊會計師。

(三)擬派服務團隊至少由3名構成,均至少持有稅務師或者注冊會計師資格。其中至少1名為所在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項目負責人曾擔任大型國有企業財稅顧問時間不少于5年或者擅長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具有擔任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常年財稅顧問或其他財稅服務業績案例。

六、選聘原則

質量優先,兼顧成本與效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和擇優原則。

七、選聘流程

1.報名:參選人到公司官方網站查看比選公告,按公告內容報名。

2.確定比選對象:評審委員會根據比選規則對參選人進行評審,確定比選對象。

3.比選談判:評審委員會與參選人進行逐一面談,面談結束后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比選對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評審委員會根據比選規則和比選對象最后報價進行最終評審,確定中選候選人。

4.比選工作小組通過省國經公司門戶網站公布比選結果,發出中選通知書。

5.簽訂服務合同:評審委員會將中選候選人報有關單位審定后,由四川國經創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中選人簽訂服務合同。

八、比選規則

1.本次比選采取綜合評分法,滿分為100分,評分標準見附件。

2.比選對象的確定:參選人根據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和參加比選談判。

3.比選談判:參選人按簽到順序進行不超過15分鐘的陳述,評委就服務內容、工作質量保障等向比選對象提問,提問時間不計入陳述時間。各評委根據參選人陳述及問答情況,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評分。最終評分結果按從高到低順序排出名次,確定1-3名候選人。

九、比選申請文件

比選申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一)中介機構的證照。包括《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其他資質證書等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

(二)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但不限于通過了有關部門的年度檢驗情況,規模與人數營業收入、榮譽、參選機構及項目負責人近三年來承辦類似項目的情況介紹及證明材料。

(三)擬派團隊情況。擬派項目負責人、成員人數、執業年限、資質、近三年的類似工作業績案例、榮譽、擬派團隊的特殊優勢介紹等情況。

(四)服務實施方案。包括此次服務的整體設想、擬采取的方法、措施、工作進度安排等。

(五)收費報價。參選人應以包干價形式報價。報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項目而產生的通訊費、交通差旅費、文印費、餐費、助理等輔助人員費用以及增值稅稅費等。如未包含上述相關費用,視為報價無效。

(六)承諾函。對本機構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明確、具體的承諾,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務未因重大執業質量等問題受到省國資委通報,無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營私舞弊等嚴重不誠信行為,未分別接受利益相對方委托、就同一事項提供有利益沖突的中介服務,無出具虛假或重大失實的業務報告情況,無違反中介服務合同約定給委托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

(七)參會代表授權委托書。

(八)中介機構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必要資料。

上述比選材料應提交紙質文本三份,均應加蓋公章,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十、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3日17:00前到成都市高新區中海國際中心D座28樓報名。

(二)要求:報名須提交介紹信。

十一、比選

參選人應準備3份比選申請文件并密封,在比選當日(2023年2月14日)上午9:00前簽到并提交比選申請文件。聯系人:陳老師,電話:13880212508。

 


附件1.比選評分標準.docx(附件下載)
附件2.年度服務評價標準.docx(附件下載)